點 關於“自我否定”的主題,《天主之友》中 ,一共有3個點。 114記著我剛才所說的,我希望你信服這點:如果我們要真正緊隨天主,服務祂及其他人,那我們得有份完全超然的心,不眷戀我們智力上的天份、健康、名聲、野心、光榮及成就。此外,我也想說,你的決定應配合你崇高的理想;我們要尋求的是所有光榮及讚美皆歸天主。要保持不眷戀之心的金科玉律就得對主說:「主啊,如這能取悅你,那便也是我的意願,否則,我會毫無興趣。」如能這樣做,便可消滅隱藏在良知背後的自私及虛榮。同時,我們會找到靈性上真正的平靜,而這無私的行為會使我們更親近主,更能擁有祂。如我們要效法基督,我們的心便不能有所羈絆,「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瑪16:24│26)聖額我略評說:「如我們不能棄絕自己,縱有不眷戀之心也不夠,但是……離棄了自己去那裡呢?離開了自己的人,又可以棄絕誰呢?你要知道人有兩種境況;一是因罪而淪落,一是由天主塑造。其實,人生本來只有一種存在的境況,淪落的那種是人咎由自取。所以,讓我們棄絕因罪淪落的自己,但卻堅守由恩寵建立的我們。一個驕傲的人如果皈依了基督,變得謙虛了,那他已棄絕了自己;一個肉慾很強的人,如變得節制,那他也棄絕了自己;一個吝惜的人,如不再奪取別人的財產,反之能樂善好施,那他也棄絕了自己。」註一115主要求我們有慷慨、不眷戀的心,要做到這點,我們必須下決心斬斷以自己為中心的羈絆。我無意對你們隱瞞,這需要持續的掙扎,不顧自己的聰明和意志。自我棄絕,坦白說,比放棄擁有價值連城的物質更困難。主向人宣講要不眷戀,而祂也期待每個基督徒都可以做到這點。不眷戀必須有其外在的表達,「耶穌所行所教……。Coepit facere et docere.」(宗1:1),所以耶穌常以行動宣講,我們見祂在馬槽出生,生於極微賤的貧窮,首次睡覺的地方竟是馬槽的乾草上。後來外出傳教,祂多次警告要跟隨祂的人:「狐狸有穴,天上的飛鳥有巢,但是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路9:58)你也勿忘經上記載某安息日,門徒們餓了,遂在路過麥田時掐食麥穗的事(參閱谷2:23)。139我可指出更多日常可接近天主及鄰人的小事,但我強調給你這些例子,並非我貶低大的補贖。相反,它們是神聖美好的,如主帶你前行,及得到你的神師認可,便有需要。但大補贖的危機是使你感到自傲。相反,如你藉內在的掙扎取悅主,例如:不想笑時微笑,有時這比用一小時的苦帶更難,那樣,我們便不會自滿,或覺得自己是大英雄,相反,我們會視自己如孩童,連最小的東西也無法獻給父親,如能獻上少許,父親便歡喜不已。基督徒要常克己嗎?是的,為了愛的緣故,為了這召叫的寶藏:「但我們是在瓦器中存有這寶貝,為彰顯那卓著的力量是屬於天主,並非出於我們。我們在各方面受了磨難,卻沒有被困住,絕了路,卻沒有絕望;被迫害,卻沒有被棄捨;被打倒,卻沒有喪亡;身上時常帶著耶穌的死狀,為使耶穌的生活也彰顯在我們身上。」(格後4:7─10)點 114備註註一聖大額我略,Homiliae in Evangelia, 32, 2(PL 76, 1233)聖經引句瑪竇福音 16, 24–26點 115聖經引句路加福音 9, 58宗徒大事錄 1, 1馬爾谷福音 2, 23點 139聖經引句格林多後書 4, 7–10文檔打印自 https://escriva.org/zh-hant/book-subject/amigos-de-dios/56720/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