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羅馬宗座的至高權力,以及他的不能錯誤權,即他談及的「宗座權威」,並不是人性的發明。它們是建基在基督明確的基本意願上。那麼,要以主教團的管治來對抗教宗的管治,或把宗座訓導權威的有效性貶抑至信友的贊許,都是愚蠢的!沒有事情比權力的平衡更為無關痛癢;人類的思想模式對我們並沒有幫助,無論它們如何吸引人或實用。在教會裡,沒有人因為他是人而享有絕對的權力。在教會內,除基督外,沒有領袖。基督建立祂的代表——羅馬宗座——作為在世旅途的淨配。從法律上,教會是從宗徒傳下來的。「真的基督教會,被稱為公教會,同時該閃耀著唯一、至聖而從宗徒傳下的教會光輝。故此,公教會,在全地球,在萬民面前,該是明顯的,完全的一個教會,即大家共有一個原則、一個根、一個不能涸竭的源流,那就是宗徒之長,真福伯多祿,以及他的羅馬宗座的承繼人,教宗的最高權威,也就是所謂的首席地位。而且,除了那建立在一個伯多祿身上,因著一個信德、一個愛德而合成一個身體,一個結構的教會之外,沒有其他的公教會。」我們藉著完美的忠信而表示我們與教宗的連繫,即與伯多祿的連繫,有助於使眾人更明顯地看到宗徒的延續。我們對教宗的愛必須是一份愉悅的愛慕,因為我們在他身上看到基督。如果我們在祈禱中與上主交談,我們將帶著清晰的目光向前邁進,令我們洞悉聖神的行動,甚至在面對我們不明白,令人嘆息或哀傷的事件中。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 請選擇Español (原版的)CatalàDeutschEnglishFrançaisItaliano日本語LietuviškaiNederlandsPolskiPortuguêsРусский简体中文文檔打印自 https://escriva.org/zh-hant/amar-a-la-iglesia/13/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