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在婚宴的比喻中,主人看到許多被邀請的人,都左推右搪的藉詞不來,遂對僕人說:「出去到大道,以及籬笆邊,勉強人進來。compelle intrare.」(路14:23)這不是強迫、暴行,違反每人良知的合法自由嗎?如果我們反思聖經中耶穌的教訓,就不會誤把這些命令看成壓制,我主常溫柔地邀請:「你若願意是成全的……如你願意跟隨我……。」祂的強迫compelle intrare,並不是肢體或倫理上的強迫,反之,它反映了基督徒榜樣的吸引力,這吸引力,其實顯示天主的行事能力。「看天父如何吸引人,祂喜愛教導,而不把需要加諸人身上,這便是祂吸引人的方法。」註十三當我們呼吸著自由的空氣,我們明白邪惡只會奴役人,而不會釋放人。「冒犯天主的人,好像能保証自己意願的自由,不受壓迫,但其實,他卻失掉了自由,為此,他必須負上責任。」註十四這樣的人,看似能隨心所欲,但他卻沒有真正的自由,因他決定不要天主,成了自己決定的奴隸,而在這決定裏,他並無自由可言。備註註十三聖奧斯定,In Ioannis Evangelium tractatus, 26, 7(PL 35, 1610)註十四聖多瑪斯,Quaestiones disputatae De malo, ibid聖經引句路加福音 14, 23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 請選擇Español (原版的)БългарскиCatalàČeskyDeutschEnglishFrançaisGalegoItaliano日本語한국어LietuviškaiLatviešuMagyarNederlandsPolskiPortuguês BrasileiroPortuguêsRomânăРусскийSlovenskySlovenščinaSvenska简体中文文檔打印自 https://escriva.org/zh-hant/amigos-de-dios/37/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