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讓我們在主前,再問自己一遍:「主,你為何給我們自由的能力?為何讓我們可以運用這能力,去選擇你或拒絕你?你會希望,我們好好運用這能力的,那你希望我做什麼?」(參閱宗9:6)主的回答是如此簡潔清明:「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瑪22:37)難道你們看不到嗎?當自由被用於服務、拯救人,真理被用於尋找天主,祂釋放人於奴役的無限大愛時,它便找到自己真正的意義。隨著日子過去,我更渴望向四方八面的人宣告,這屬於基督宗教取之不盡的寶藏:「得享天主子女的光榮自由!」(羅8:21)其實,當我們講良知,會辨別惡,會教我們選擇善,我們就是指天主子女的光榮自由呀!註三我希望你們默想這基本的一點:我們要為自己的良知負責,因沒有人可以為我們選擇「人的最高的尊嚴在於;人是自主地趨向善,而不是由其他人驅使。」註四我們大多數人由父母處繼承了天主教的信仰,又因著天主的恩寵在嬰孩時受洗,由那時開始,超性的生命就在我們的靈魂內開始了。但我們必須終生不斷,每天都更新我們要愛主在萬有之上的決心。「他是一位真正的基督徒,他只服從唯一的天主聖言。」註五這服從是無條件的,而且是隨時預備拒絕魔鬼的誘惑,就像基督所做的一樣:「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唯獨事奉祂。」(瑪4:10)主題聖洗聖事備註註三St.Maximus the Confessor, Capita de Caritate, 2, 32(PG 90, 995)註四聖多瑪斯,Super Epistolas S. Pauli lectura, Ad Romanos, cap. II, lect III, 217(Marietti, Turin 1953)註五奧利振,Contra Celsum, 8, 36(PG 11, 1571)聖經引句瑪竇福音 22, 37宗徒大事錄 9, 6瑪竇福音 4, 1–11瑪竇福音 22, 37–40羅馬書 8, 21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 請選擇Español (原版的)БългарскиCatalàČeskyDeutschEnglishFrançaisGalegoItaliano日本語한국어LietuviškaiLatviešuMagyarNederlandsPolskiPortuguês BrasileiroPortuguêsRomânăРусскийSlovenskySlovenščinaSvenska简体中文文檔打印自 https://escriva.org/zh-hant/amigos-de-dios/27/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