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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法學士人群耶穌發問,學者,不能主向梅瑟啟示教訓,貧乏詭辯絆住。耶穌深知要甚麼,開口慢條斯理肯定回答法學士:「『你全心,全靈,全意主你天主。第一誡命。第二相似:愛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先知,繫於誡命。(瑪22:37─40)

我們像主門徒晚餐廳聚集,苦難時刻了。基督心火起非語言所表達的,祂遂所愛門徒出心裏話:「我你們新誡命:你們彼此相愛;如你們,你們照樣彼此相愛。如果你們彼此相愛,世人因此認出你們門徒。(若13:34─35)

透過福音親近上主,提議進入當時情景中,現場人,那麼普通人這樣生活),你會瑪利亞一樣,耶穌話深深吸引;像瑪爾大,大膽告訴主你憂慮,全心開你心靈,就算瑣事無妨(參閱路10:39─40)。

主,你為何叫「新誡命?我們聽到舊約愛鄰人誡命,你們記得,耶穌開始公開生活不久,法律範圍擴大「你們說過:『你愛你人,恨你仇人!』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仇人,迫害你們人祈禱。瑪5:43─44)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