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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虔敬理由保護自己,奪別應得一份。假使說:「我天主,惱恨自己弟兄,便撒謊人。(若一4:20)拒絕主愛尊崇──我們造物主天父的,藉詞服事無法聽命於主,謊言。因聖若望說:「幾我們天主,誡命,知道我們真愛天主子女。原來愛天主就是遵行誡命,誡命沈重。(若一5:2─3)

聽過許多人,為了效率、發表一些愛德議論,減少主尊崇標記,他們認為這些多餘的,理會。這些想法只會引致結論爭執,基督徒造成醜聞,防礙踐主誡律:我們應得一份,地實踐公正美德。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