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 天主恩賜的禮物

講,耶穌伯多祿船群眾講道;祂心充滿拯救人靈熱忱,想門徒擁有同樣熱誠「划到深處duc in altum,去撒你們網捕魚吧!」(路5:4)穌遂這樣吩咐西滿。

所有細節,雖然,我們學習良多。我們一起反省多祿反應:「主請因為人。(路5:8)肯定反應我們陌生,確,愈見証得多主透過成就恩寵神功,愈想主重複伯多祿所話。

正因如此,明白聖奧斯定的:「天主造時,不需要參與,拯救時,不能沒有參與。邁向自由讚歌,不幸我們可能反抗拒絕主,向祂說:「我們不願為王,統治我們。(路19:4)

主為了自己「無中生有」,創造所有生物;多值得我們感恩!因使我們快樂。有理智人類,沒有理智生靈:地面蹓躂的,地底挖洞的,藍天飛翔的,高飛接近太陽飛鳥。這些生物中,只有運用自由,造物主結合,只有我們可以拒絕予造物主應光榮。

可能成為人類自由光明黑暗,主邀請我們,催迫我們選擇美善,祂多麼我們啊!「你看,今天生命幸福,死亡災禍你們前,如果,遵行今天吩咐你上主、天主誡命愛慕上主、天主,履行祂道路,謹守祂誡命法令規定,生活繁榮……你選擇生命,叫你裔得生存。(申30:1516,19

問你是否不動搖守你生命?當你聽到主愛呼喚催迫成聖時,是否自由地回答:「是」我們注視耶穌,當祂巴勒斯坦傳道,祂從強迫人,祂對那富少年說:「你願意,成全!」(瑪19:21),少年拒絕祂,憂悶了。abiit tristis(瑪19:22)。那憂愁孩子喪失快樂,拒絕自由交給天主。

試想,天使加俾額爾向聖母傳述高者計劃剎那,聖母提了問題,使自己明白主要什麼,然後說:「願照你話,成就我吧Fiat!」(路1:38)就是自由最佳果實:運用自由,支持天主決定。

自由發出讚美詩,主教信仰奧秘,迴響;聖無創造世界人類,就是自願分施愛,聖言成肉身就是自由裏服「看我!關於我書卷上記載:天主!我來承行旨意。(希10:7)當天指定拯救類於罪惡奴役時刻到,耶穌革責瑪尼園痛苦極,汗流血珠。參閱路22:44)祂無條件接受父,祂作犧牲:「如同牽去待宰羔羊;母羊剪毛人前出聲。53:7)事前祂告訴門徒一切,祂傾訴心一切,好讓他們知道,耶穌人接天主唯一道路。「父我,因為我捨性命,再取回它來:不能性命,甘心情願掉它,有權回它來:我父接受命令。(若10:17│18)

我們不會充份明白耶穌自由,因它如此無窮無盡,像祂愛一樣。無價慷慨獻祭,使我們不住問:「主啊!為什麼我們可以你賜無價自由,來跟隨你你?」我們可以明白適當運用自由,可使達到美善,當人根源,離開它,誤用自由。我常傾力維護個人自由,而它使充滿信念主發問(雖然深知自己軟弱):「你怎樣?自願地為什麼?」

基督給我們答案:「真理必會使獲得自由。Veritas liberabit vos.」(若8:32)實多大!因它說出自由之道,使看到自由人生命裏意義。概括而言:知道造物主受造物親密關係,知道我們主所造,聖三我們偏愛,我們難得慈父子女,就足使我們充滿喜樂肯定我求主幫我們定志:緊記主說事實,只有這樣我們自由人般行動。勿忘記:知道自己天主子女,誰就不知道有關自己深奧事實,行動時,缺乏自主能力,愛主一切人,不會這樣。

我們肯定;要天鄉,必須自願委身、全心全意、貫徹始終作出以上決策。不過,單是這樣足夠,因為自由需要引航星:「沒有引導,靈魂不能前行,所以,必須救贖,好讓基督作它君王,基督軛是柔和的,擔子輕鬆的。(瑪11:30)魔鬼壓制地治人。

不要那些自欺欺人傢伙,他們毫無希望地嚷「自由自由!」藏著可悲事實:他們奴役一群,因為擇非,不能使得到釋放,只有基督使我們自由(參閱迦4:31),祂,道路、真理生命。參閱14:6)

我們主前,再問自己一遍:「主,你為我們自由能力?我們可以運用能力,擇你拒絕你?希望,我們好好運用的,那你希望什麼?」參閱宗9:6)主回答簡潔清明:「你全心、全靈、全意上主,天主。(瑪22:37

難道嗎?當自由用於服務、拯救人,真理天主,祂釋放人奴役無限大愛時,它便找到自己真正意義。隨著日子過去,渴望四方八面宣告,基督教取不盡寶藏:「得享天主子女光榮自由!」(羅8:21)其實,當我們良知,辨別惡,我們選擇善,我們就是指天主子女光榮自由呀!

希望你們默想基本一點:我們自己良知負責,沒有可以我們選擇「人最高尊嚴;人自主地善,其他驅使。我們大多數父母繼承主教信仰,天主恩寵嬰孩受洗,那時開始,超性生命我們靈魂開始了。我們必須終生不斷,我們愛主萬有決心。「他真正基督徒,只服唯一天主聖言。條件的,而且隨時預備拒絕魔鬼誘惑,基督一樣:「你朝拜上主、天主,唯獨奉祂。瑪4:10

天主愛是嫉妒的,喜歡我們去見時,附帶著條件,內心深處私人角落,恩寵喜樂達到。想:「如果大愛說『』,我豈喪失自由嗎?」

天主照明,祂現時必臨我們祈禱,相信我們以上問題加明白。我們經歷,侍主而遭到痛苦困難,如果我們拒絕這些困難,我們根本曾找主!沐浴愛裏靈魂,深知這些痛苦不過瞬間即逝印象,立刻靈魂覺得軛柔和,擔子輕鬆參閱11:30),因為耶穌我們永生福樂產生危機時,我們肩負重擔。有些明白,他們反抗造物主,作些慨嘆無效反抗,盲目地重複聖詠記載那些無效埋怨:「我們掙斷他們綑綁,我們擺脫他們繩索!」(詠2:3)他們逃避沉默自然、不誇不抱怨責任,逃避遇困難,而且避得那麼自如,不吭一聲。他們不明天主旨意,使痛苦受傷,我們自由完成配合,我們自由,只能天主計劃找到。

這些人徒然自己自由自家屏障,「自由啊!自由啊!」他們叫著。他們自由,沒有運用,他們睜睜地著它,看成粘造成偶像般去祟拜。自由嗎?這樣財富何用處?如果,終生無所委身,那豈違反人尊嚴高貴?他們喪失目標,世上沒有清晰途徑可導其前行。我們遇見這些人,他們幼稚虛榮欺騙,感官享樂迷惑了。

他們自由不會結果實,即使結果不過荒謬東西。擁有完全自由,沒有選擇正直操守,遲早操縱。懶散,一如寄生蟲般生活,任人擺佈。搖擺不定,事事沒有主見,「他們無水浮雲,隨風盪;晚秋,結果實。又死,連根出來樹本。(猶12)雖然這些人常滔滔不絕,不斷地找藉口,去掩飾自己缺乏性格、勇氣誠實弱點。

「沒有強迫我!」他們執地堅持。真是沒有人嗎?其實,個人自己假象自由所迫,使我們逃避對自己行為本來責任。所以說,沒有天主愛,我們根本無法個人自由負責!表面好像自由,其實飽受壓制,猶疑不決人,塊黏土任際遇宰割。誰都可以一時興起他,自己情慾,本性罪惡、傾向,話下。

記得有關「塔冷通」(天賦)比喻嗎?接受天賦僕人,本來善用所得,其他一樣,可以利用接受天賦,使果實。腦袋裏打什麼主意?怕失天賦,所以便去埋藏它,參閱25:18天賦因而沒有結果實。

我們牢記人,多害忠實地運用工作能力,腦袋、意志好像說:「我它,那我自由便安然無恙。了,自由用於悽慘不毛地,帶著心態,有別選擇嗎?自然地選,了。自由臣服起來的,雖然,驟眼好像對立的,因為臣服其實自由後果。當一母親為了愛她孩子,甘願他們犧牲孩子,自由愈多。愛得愈深,自由結愈果實。孩子母親自由得到好處,完全因為母親自我臣服,所以臣服即自由啊!

問,當我們達成心願,自由是否便會消失?肯定即時自由會變得活躍,因為愛不會滿足完成慣常責任:愛心沈悶冷漠水火不融的,愛使我們愛而服務意願。

希望你們切記,自由臣服對立,它們互相支撐。自由只可緣故放棄,沒有其他原因。自我奉獻、臣服一刻,自由新,正意味永年輕、慷慨,擁有更高理想,作出犧牲。我真高興葡萄牙呼年輕人「新人os novos」,真貼切。雖然了,主台祈禱,「走近喜悅天主面前。(詠42:4)覺得自己年輕,因為,主忠信,愛會不斷使充滿活力:「祂使青春如鷹。參閱詠102:5)

因為自由,我們甘願束縛,只有驕傲看成重擔,溫柔、謙遜位,我們曉得什麼謙遜,祂叫我們明白:軛是柔和的,擔子輕鬆參閱11:29│30);祂軛是自由、愛心;祂軛是十字我們贏得生命。

神父年,講到個人自由,有些人馬顯出懷疑樣子,唯恐維護自由便會信仰。這些膽小人放心吧,唯一攻擊信仰自由,誤解自由,無目的、缺乏客觀原則、不守法律、無法無天自由,換言之,他們通行証。不幸,許多提倡就是自由,他們提議會危信仰呢!

所以,良知自由,其實不準確的,拒絕天主,視為道德正確說法一樣。我們講過,能力反抗天主救恩計劃,我們能力,做。故意這樣做,第一重要誡命:「你心、全靈、全力愛你天主。申6:5)

全力維護個人良心自由freedom of consciences 即謂沒有可以合法人欽天主。渴求真理合法,受到尊重。認真責任去尋天主,認識祂,欽崇祂,沒有人可強加自己信仰別人身上,沒有有權相信天主人,加以迫害一樣。

慈母教會常常讚揚自由,今都不贊成宿命論。教會認為靈魂自己命運主人。「忠於人會永生,選擇惡要面對永火。可以擁有自主能力,使深感震撼,顯出人尊貴!「罪真自主惡,如果自人意願,那它了。再清楚沒有了,但是世上只有許多愚昧少數聰明人,懂得道理。

衷心感謝天主,因為,祂使我們生來無可阻擋地趨向善傾向,「祂認為僕人自由地侍奉祂,人會更好。 註九天主愛和仁慈大!想到我們這些孩子「神聖揮霍」,我恨不得自己上千口舌、上千心肝,可以不斷地讚聖父、聖子聖神。想;天主,著祂旨意,統治宇宙塵寰,不要迫奴隸式服侍,反而擁有自由子女。雖然,原祖父母犯罪,我們生來罪,proni ad peccatum,我們靈魂一點祂無限智慧,我們吸引,渴望平安。祂使我們明白,只要我們生生命種子我們內心生長,我們達到真理、快樂自由。

我們天主「不」,拒絕新穎永遠快樂泉源。誰人這樣了,不再天主子女,奴隸了。「每必須配合自己本性,如果尋找一些異於其本性東西,不能配合』去行事,反之受制於外來刺激,那它就成奴隸。人本性理性的,當人按理性行事,配合本性,配合自由。當人犯罪行事,違反理性,就是外來刺激引領他,外來事物限制,所以『凡犯罪就是罪惡奴隸。』(若8:34)」

無論我們自己看別人,明顯,某些程度奴役;有財富屈膝,崇拜權力,懷疑找到相對平安,有人以色情他們朝拜金牛。當我們事,不例外,我們努力工作,大事小事,參與科學、藝術、文學、靈修活動,只要投身、奉獻自己,致力完成責任,奴役。

無論怎樣,我們免不成為奴隸,因為生而人,歡喜好,不歡喜好,我們侍奉,所以,還是最好明白,愛使我們成為天主奴隸點。因為,一旦明白點,我們便不再奴隸,天主朋友子女了。區別於:表面上,我們其他一樣,充滿激情誠地工作,內心深處平安,就算困難時,平靜快樂,我們相信易於消逝一切,永恆的。「我們婢女子女,自由婦人子女。迦4:31

我們自由從那裏來?來自主基督。為了自由,祂把自己我們贖價參閱迦4:31)。祂為這樣教導我們:「如果主子使自由了,你們確是自由的。若8:36)基督徒不用問人自由真正意義,因為唯一救贖人自由,就是基督徒自由。

我們生命,充滿自由冒險,作為天主子女(奴隸),我們自由地跟隨天主為我們計劃路軌,我們主賜我們行事禮物。

我選天主,因為自願,因為任何壓迫,意願終生服務,主耶穌緣故。就是自由使高呼,任何受造物都不能使天主愛相隔絕(參閱羅8:39)。

「上主起初人,賦給自決能力。(德15:14事情可以這樣,正因抉擇自由十一我們一切自願行為,負責,人人公認的。面對天主,決定生活得有天主朋友敵人,便我們終生面對內心掙扎,我們只要世上一天,不會全然自由。

此外,基督徒信仰叫我們肯定享有自由環境,因為所有強迫信仰因素剔除。「如果,我們迫信基督,就是暴力,自由,我們可以願地加入教會,走向祭壇,領受聖事,不會相信!」十二人到開悟年紀,可以運用個人自由加入教會回應不斷召喚。

婚宴比喻中,主人看到許多邀請人,推右藉詞不來,僕人說:「出去大道,以及籬笆邊,勉強人進來。compelle intrare.」(路14:23)強迫、暴行,違反良知合法自由嗎?

如果我們反思聖經耶穌教訓,不會誤把這些命令看成壓制,主常溫柔邀請:「你成全……願意……。強迫compelle intrare,肢體倫理強迫,反之,反映基督徒榜樣吸引力,引力,其實顯示天主行事能力。「看天父如吸引人,祂喜愛教導,需要加諸上,便祂吸引人方法。十三

我們呼吸著自由空氣,我們明白邪惡只會奴役人,不會釋放人。「冒犯天主人,保証自己意願自由,不受壓迫,其實,失掉自由,此,必須負上責任。十四這樣人,看似隨心所欲,沒有真正自由,決定不要天主,成了自己決定奴隸,定裏,自由可言。

告訴你們:接受奴役,除非愛。原因宗教其實反抗:拒絕禽獸般活著,人知認識造物主親密關係人,不會滿足平靜的。成為反叛者,因為我意天主子女,一如基督要我們那樣!作奴隸臣服於驕傲、淫蕩、自私,天主子女?就是我們面對困境

天主愛,我們畫下真理、正義美善之道。當我們決定上主說:「我自由手裏,發覺一些微不足道小事,可笑掛慮,幼稚野心,不足束縛我們了。我們運用無價之寶自由去行善,參閱依1:17)而不會珠寶似自由豬前參閱瑪7:6)。

便主子女光榮自由。那些恐嚇、受抑制,嫉妒一些不接受主聖言放縱基督徒,他們信仰膚淺。如果我們真正地遵守基督法律,盡了全力,我們充滿無比勇氣,需要別處尋求人性尊嚴真正意義。

我們信仰重擔限制,當我們決定天主,我們不失反得,「誰獲得自己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誰緣故,喪失自己性命,必要獲得性命。(瑪10:39

我們抽中頭獎,如果不清事實,那請我們深處:我們許發覺自己信德薄弱,主接觸不多,祈禱很少,聖母轉求,主增加我們愛,我們嚐到祂臨甜美。只有當我們愛,我們全然自由,我們不願放棄,自由我們對象。

備註
註一

聖奧斯定,講道CLXIX, 13(PL 38, 923)

聖經引句
備註
註二

奧利振,Commentarii in Epistolam ad Romanos, 5, 6(PG 14, 1034-1035)

聖經引句
備註
註三

St.Maximus the Confessor, Capita de Caritate, 2, 32(PG 90, 995)

註四

聖多瑪斯,Super Epistolas S. Pauli lectura, Ad Romanos, cap. II, lect III, 217(Marietti, Turin 1953)

註五

奧利振,Contra Celsum, 8, 36(PG 11, 1571)

聖經引句
備註
註六

良十三世,通諭 Libertas praestantissimum, 20-VI-1888, ASS 20(1888), 606

(譯註:個人良心自由──良心按照理性和神律行事,有作倫理抉擇的自由。完全不同於良心自由,良心自由──不受道德規範的拘束,隨心所欲,這種自由非真自由。)

聖經引句
備註
註七

象徵彙編《亞大納削信經》

註八

聖奧斯定,De vera religione, 14, 27(PL 34, 133)

註九

聖奧斯定,De vera religione, 14, 27(PL 34, 134)

備註
註十

聖多瑪斯, Super Evangelium S. Ioannis lectura, cap. VIII, lect. IV, 1204(Marietti, Turin 1952)

備註
註十一

聖多瑪斯,Quaestiones disputatae, De malo, q.6, a.1

註十二

聖奧斯定,In Ioannis Evangelium tractatus, 26, 2(PL 35, 1607)

備註
註十三

聖奧斯定,In Ioannis Evangelium tractatus, 26, 7(PL 35, 1610)

註十四

聖多瑪斯,Quaestiones disputatae De malo, ibid

聖經引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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