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 關於“公眾輿論”的主題,《基督剛經過》中 ,一共有3個點。 67我們剛在彌撒聖祭中,讀到若望福音關於胎生的盲人被奇蹟治癒的情景。我相信,我們大家又一次被天主的德能和仁慈所感動。天主對人的不幸不會置若罔聞的。然而,我想把注意力集中在其他方面,特別讓我們明白只要有天主的愛,基督徒對他人的命運,也絕不會置之不理,並在待人接物中,必持尊重他人的態度。因為他認識到仁愛之心一萎縮,殘暴侵犯他人良心的危險,便會滋長。 福音記述:「耶穌前行時,看見了一個生來瞎眼的人。」耶穌前行時。對天主仁慈如此質樸的描述,使我屢次讚不絕口!耶穌前行時,立刻察覺到人的疾苦。可是,想想看,祂的門徒們的反應,都是多麼迴然不同。他們竟問祂道:「辣彼,誰犯了罪?是他,還是他的父母,竟使他生來瞎眼呢?」我們不應感到奇怪,許多人,甚至以基督徒自詡的人,同樣照此行事。他們遇人遇事,第一個衝動,便是從惡處去想。他們莫須有證據,可以憑空想當然。他們不單去想,反而更不隱惡揚善,在眾人前到處廣播捕風捉影的武斷臆測。 門徒們的行徑,厚道地講,可謂目光短淺。過去如此,如今亦然,少有改變。在那城中還有另一批人,法利塞人,則固執這種態度。記得耶穌怎樣指責他們嗎?「若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他們便說:他附了魔;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他們郤說:看哪!一個貪吃嗜酒的人,稅吏和罪人的朋友。」耶穌的名譽,曾受到連串的污蔑攻擊,祂光明正大的言行,曾遭到詆毀,中傷,曲解。某些人對此郤不以為怪,他們同樣以此道施於那些一心追隨耶穌芳蹤,同時又充分看到自己因人性軟弱而難免有缺點錯誤的人們身上。但是,體驗到這些現實境況,不應引領我們姑息這些毀人美譽的不義罪行,縱使流言蜚語的「作者」只是以「疑問」的形式為掩護進行扇風點火。耶穌說︰倘若一家之父被戴上「貝耳則布」(魔鬼)的帽子,那麼家庭成員待遇,也不會更好。 但是,祂又說:「誰若叫他的弟兄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這種不公義和吹毛求疵的態度,究竟是從哪裡來的?看來似乎有些人總常常戴上了一付醜化視象的眼鏡。在原則上,他們不承認有道德生活的可能,或至少不承認有恒心修德務善的可能。他們的所見所聞,無不帶有先入為主的醜化的色彩。在他們看來,最崇高無私的行為,無非只是為了嘩眾取寵的假貌偽善而已。聖大額我略寫道︰「當他們真正發現一些美好的事物時,他們就會吹毛求疵,希望找到什麼暗藏的缺點。」69現在讓我們重新回到治癒瞎子的情景。耶穌回答門徒們的問題,指出這瞎子的病,並不是由犯罪引起的,而是一次顯示天主德能的機會。接着,祂以驚人的平易質樸,斷然把視力賜給了那盲人。 於是,這可憐人的大喜事便開場了,然而,他的煩惱也接踵而來。人們根本不讓他過關,首先他的「鄰居和那些素來曾見他討飯的人的人。」 福音並沒有說他們為他慶賀,雖然那盲人堅時着他過去看不見,現在看見了。但他們根本無法相信,他們不但不讓他安寧地享受新獲的幸福,反把他拖到法利塞人那裡。法利塞人盤問他是怎麼看得見的,他再次回答道︰「祂和了些泥,抹在我的眼上,我去了,洗了,就看見了。」 接下來,法利塞人便力圖證明那業已發生的一大恩典,一大奇蹟並沒有發生。他們一伙,有人搬弄詭辯冒牌的邏輯論證,此人在安息日治病,而在安息日工作是違反法律的,所以,他們得出結論,這奇蹟不可能發生。還有人則開始進行我們今天所謂的民意測驗。他們首先去找那瞎子父母:「這是你們的兒子麼?你們說他生來就瞎麼?怎麼他現在竟看見了呢?」 懾於當局,他的雙親作出了一個抓不到把柄的答覆:「我們知道這是我們的兒子,也生來就瞎。如今他究竟怎麼看見了,我們卻不知道;或者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也不知道。你們問他罷!他已經成年,會說自己的事了。」進行民意測驗的人無法相信,因為他們不想相信。「於是法利塞人再把那先前瞎眼的人叫過來,向他說:『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 聖若望福音的紀述,寥寥數語,勾劃出一齣典型的,對人類基本天賦權利,即尊重相待的權利,橫加侵犯的活劇。這種做法,不只是歷史陳跡。今天,對他人私生活進行獵奇窺伺,橫加侵犯探索的例子,不勝枚舉。公義最起碼的要求,即縱使有實際犯罪的嫌疑,也必須對此類案件慎重處理,進行有節制的調查,以免把單純的可能性,轉化為實際的定案。顯然,對任何合法而善良的行為,從病態的好奇心出發,進行吹毛求疵的解剖,實屬荒謬乖戾。 面對窺獵人們隱私的猜疑販子,我們應當保衛每一個人的尊嚴,及其享有安寧的權利。一切誠實的人,不論是否基督徒,無不一致讚同這種保衛,因為這一條公共價值受到了威脅,即人人有合法權利自行其事,避免聲張,把家庭的喜怒哀樂,保持在家庭內部。我們還應當同樣保衛,做好事而不大吹大擂的權利;賑貧濟困出於純愛而不表功揚名的權利。更無須說,毫無必要向那些輕浮,偏拗,不懂也不想弄懂什麼是無私慷慨之心,只會加以刻薄諷刺的人們去披露心跡。 但是,要免受此類窺伺偵探的干擾何其不易!發明來侵犯人們安寧自恃的手段,變得品目繁多,別出心裁。我所指的還不僅是技術方面的,而且是那些被公然採用的所謂論證邏輯。此類邏輯詭譎狡詐,誰只要一回答,馬上便有身敗名裂之虞。常見的一種是這樣的,它假定人人行動,都有某種貪慾的動機。從這荒謬的思路出發,人人都應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表示痛悔(mea culpa),進行自我批判。有人若不往自己臉上潑上成噸的污泥,他的批評者馬上就會下結論:這壞蛋不老實,而且假充好人,自命不凡。在另一種場合下,則採取另一種程序。寫文章的人,或是演講的人,心懷叵測地「承認」你是好人,但接着又說,別人不見得會同意,他們會爭辯說,你是個小偷。那麼你怎麼證明你不是小偷呢?言者用心明顯,旨在毀謗。還有一例:「你常說你的行為清白高尚正直,但你好不好從反面去省察一下,看一看你是不是污穢卑劣偏拗的呢?」70這些例子並不是我從帽子裡變出來的。我可以肯定,任何人,任何稍有名聲的機構,都能大大增加這張清單的。在某些環境中,一種錯誤觀念應運而生:即公眾,或傳播媒介,或隨便他們怎樣稱呼它,「被授予」瞭解和裁判他人生活最隱密的細節的權利。 現在,我想談談一些我感到貼心的問題,好不好?三十多年來,我以不同的方式,說了寫了千百次:主業團不追求世俗或政治目標。它唯一僅有的目標,是在所有種族,所有社會條件,所有國家中提倡培養對基督救世教義的認識與實踐。它為之而奮鬥的理想,使世上能有更多天主的愛,人間得享更多和平正義。天下萬民,無不都是同一天父的兒女。這一點,全世界千千萬萬人都明白。有人由於種種原因,顯然還沒有明白。如果我的心更傾向於那些明白的人的話,我還是依然尊重熱愛另一部份人的,因為他們的尊嚴值得尊敬,因為他們全體,同樣被召作為天主光榮的兒女。 然而,常會有一個少數派,他們對我以及我們這樣眾多的人所共同熱愛的事物,一無所知。他們總希望我們用他們的偏見來解釋。他們認為主業團完全是政治性的。是與超性現實格格不入的,是唱着權利鬥爭和高壓集團的調子的。若是他們得到的解釋,不符合他們錯誤歪曲的趣昧,便指控說,這裡有欺詐和陰謀。 老實說,每當我碰到這情況,我變得既不傷心,也不煩惱,再加一句,假若我果真能有權無視他們違背了公義,犯下了罪這一事實,我竟會被逗得笑出來。但是,這樣的違背公義的罪,是要招致天譴的。我生於西班牙一個以坦率稱著的地區。甚至從本性講,我非常重視誠懇待人。對於欺詐之類,天性反感。當我遭到指控時,我總是力求剖切陳述,曉以真理,不卑不亢,不嫌不棄,不管醜化我的人表現得怎樣粗暴,無理和缺乏人道。點 67聖經引句瑪竇福音 10, 24若望福音 9, 1–2瑪竇福音 5, 22瑪竇福音 11, 18–19若望福音 10, 24點 69聖經引句若望福音 9, 8若望福音 9, 15若望福音 9, 19–20若望福音 9, 24點 70聖經引句若望福音 9, 27文檔打印自 https://escriva.org/zh-hant/book-subject/es-cristo-que-pasa/56975/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