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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飲盡今世可憐生活苦杯最後一滴。如果天國永遠、永遠,永遠的,受苦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什麼關係

況且,比propter retributionem「為了獎賞」更好理由,如果受苦為了安慰、取悅主天主,補贖精神十字祂結合一起,言之:愛天主而受苦,什麼關係呢?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