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從任何屬於教會的人(不管他們的地位有多高)的缺點和可悲來看,如果任何人覺得自己對教會的信任,對基督的信德減少,那麼,這是很不成熟的標記。教會並非由伯多祿,或若望,或保祿治理,而是由聖神治理,並且上主已應許常在她身邊,「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20)讓我們聆聽聖多瑪斯‧亞奎納就這一點的解釋。他講論領受聖事,是聖化恩寵的產生原因和標記:「接近聖事的人,就是從教會施行人那裡領受有關的聖事;教會的施行人不是某某人,而的確是教會的施行人。因此,既然教會容許他保持職務,那麼,從他領受聖事,也不會分擔他的罪過,卻是分享教會的生命,因為教會公開承認他是施行人。」 既然上主容許人性的軟弱出現,我們的反應該也是一樣的,就好像當我們看到母親生病,或受到鄙視,該更加愛她,以內心和外在的行動,向她表示更大的愛慕。如果我們愛教會,就永不會在我們內產生一種病態的興趣:喜歡談論她一些孩子的軟弱,正如談論母親的過錯一樣。教會、基督的淨配,無須呻吟著「我罪」。但是,我們要承認:「我罪、我罪、我的重罪。」唯一真正的「我罪」,是個人的罪,不是那攻擊教會的罪,指出並誇大人性的缺點。在這位神聖的母親身上,人性的缺點源自於在她內,有一些迷失了的人的行為,然而,人性的缺點永不能破壞,甚至觸碰到,我們所謂教會原始的和基本的聖德。天主,我們的主確實把教會比作打穀場,地上堆滿了麥桿禾草,還有用來製造食物和祭獻麵餅的麥子;祂亦把教會比作撒在海裡的網,「網羅各種的魚」(瑪 13:47),同時網羅好魚和壞魚,然後把壞魚扔掉。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 請選擇Español (原版的)CatalàDeutschEnglishFrançaisItaliano日本語LietuviškaiNederlandsPolskiPortuguêsРусский简体中文文檔打印自 https://escriva.org/zh-hant/amar-a-la-iglesia/7/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