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路加福音第七章這樣記載:「有個法利塞人請耶穌同他吃飯,他便進了那法利塞人的家中坐席。」(路7:36)這時,有個被公認為罪人的婦人來了,她進了屋開始為耶穌洗腳,而耶穌按那時的習慣,是斜倚地坐著的。那婦人的淚遂成了濯足的水,而她的長髮,也成了抹腳的毛巾;她由玉瓶倒出香油,用來傅抹主人的腳,接著又親吻它們。法利塞人看了很不以為然,因根本無法想像耶穌的慈悲何其深厚,「這人若是先知,必定知道這個摸他的是誰,是怎樣的女人!」(路7:39)耶穌知道他們的想法,便說:「你看見這個婦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她卻用眼淚滴濕了我的腳,並用頭髮擦乾。你們沒有給我行口親禮,但她自從我進來,就不斷地口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她卻用香液抹了我的腳。故此,我告訴你:她的那許多罪得了赦免,因為她愛的多,但那少得赦免的,是愛的少。」(路7:44│47)暫且不談主是如何的仁慈,我們要注意的是耶穌發現法利塞人欠缺了禮貌和修養。基督是真天主真人perfectus Deus, perfectus homo 註一 ,祂來救贖人性,而不是要摧毀它。從主身上我們可以學到一事:如果我們不能善待他人,我們就不是基督徒,因為其他人也是主的受造物,也是按天主的肖像而造(參閱創1:26)。備註註一象徵彙編《亞大納削信經》聖經引句創世紀 1, 26–31路加福音 7, 36–50 另一種語言的這一點 請選擇Español (原版的)БългарскиCatalàČeskyDeutschEnglishFrançaisGalegoItaliano日本語한국어LietuviškaiLatviešuMagyarNederlandsPolskiPortuguês BrasileiroPortuguêsRomânăРусскийSlovenskySlovenščinaSvenska简体中文文檔打印自 https://escriva.org/zh-hant/amigos-de-dios/73/ (2024年3月28日)